孙津:理性对待地方发展与艺术品格的关系

孙津  来源:中国美术报网 发表时间:2017-10-09

本期话题:非遗保护不是民艺延续的万能药

策划:李腾 李振伟

近年来,许多地区为发展需要,把本地民间艺术当成招牌热炒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陕西某地农村突然树起一座高达11米的巨型老虎泥塑,乍看宏伟,却是当地为了把本地民间泥塑作为“申遗”目标而搞出的“政绩工程”。而且,为了建这个缺乏实际意义的巨型泥塑不仅占用耕地建广场,而且耗费了大量财力人力。

地方民俗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也具有地域性文化内涵,但将其过度夸大并与利益挂钩,这种风气并不利于外界正确理解和看待中国地方民俗文化。同时,申请非遗作为国家文化保护措施,本应该属于具有重要文化和历史保留价值的项目,但是现在呈现一种乱象,将其做成了一个可以套用的框架。反观,我们的邻居韩国1962年就立法对文化遗产进行分等级保护和资助,并用完备的认证制度来限定其正式用途。本期话题邀请各界专家学者讨论地区发展与本土艺术的关系问题。

理性对待地方发展艺术品格的关系

□孙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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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出于各地以及各行各业都在想方设法发展壮大自己的集体无意识,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一个问题,即如何使艺术创作与地方特色文化相互利用,或者说达到艺术繁荣与地方发展的“双赢”。

这种期望和要求当然具有现实性,不过在我看来,如果对此缺少自觉性,就很有可能把艺术作为地方发展的手段,从而丧失艺术品格,产生或导致各种商业化的虚假艺术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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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不同领域的价值指向和发展目标来讲,艺术的自觉与否和质量高低都与地方的存在和建设无关,尽管艺术可以利用已经有名气的村镇文化来获得灵感和一些操作上的便利,村镇也可以借助艺术活动来造势或提高知名度。

某个村镇可能具有自己的特色,而且这些特色也可能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内涵,甚至村镇本身就具有发达的艺术产业并产生了很多艺术家,但所有这些也都是村镇自己的东西,借此吸引外界文化产业即使可以利用其便利,也与村镇本身无关。反过来看,村镇如果没有特色也许能够借助艺术来帮忙,如果已经有了自己鲜明的个性和突出的特色,刻意利用、引进文化产业很可能会造成各种浪费和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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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原本就不应该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待艺术品格和地方发展建设的关系,尤其不能把这种关系搞成相互利用的利益交易。

事实上,即使村镇原本的特色就在艺术方面,可是一旦把艺术作为村镇发展的手段,原有的艺术自为或应有的艺术品格也会受到破坏或减损,而其审美价值当然也就会随之降低。

正因为如此,不少地方上的艺术活动都带有明显的商业化特征,所以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就在于如何使本土文化更有利于艺术品格的自由发挥,从而成为村镇自己的精神或文化。在此意义上讲,尽管地方的建设可以借助艺术,但从长远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某种艺术不是非在此村镇便不能生成和发展,那么艺术和村镇也还是两张皮。

换句话说,即使某种艺术发展和地方建设可以相互促进,艺术和村镇依然没有内在联系。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从原则上讲不能把艺术作为地方建设和发展的手段,而且实践中能取得什么效果也是很值得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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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对待和处理艺术品格与地方发展的关系时,要十分警惕所谓品牌意识和品牌效应。事实上,品牌与它所标识的货色好坏并无关系,相反,往往品牌越大对于其货色的评判越具有欺骗性。

用艺术来带动村镇发展也许可以作为一种经营手段,但姑且不谈这样做能否收到实效,几乎可以肯定的是,由此产生或带来的种种(主要是商业)要求和倾向对于当地艺术创作或繁荣并没有什么益处——如果不是害处的话。

有些地方本来很有自己在地域、历史、民族等方面的特色,可是一旦获得了什么大品牌,比如申请到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特色很容易并且很快就变得虚假起来,而那些整天穿着民族盛装向游客做各种表演以及兜售商品的年轻人,几乎就像是他们本民族的“汉奸”。

这种品牌意识和效应所掩藏的虚假导向不仅是普遍性的,而且已经成了集体无意识,不独艺术方面如此。比如,江苏高淳有个国际慢城协会或联盟授牌的村镇,结果村镇及其周围到处都是慕名或好奇来旅游的人,搞得那个地方的活动境况一点儿也不慢,老乡们也因商业气氛渐浓变得圆滑起来,反而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文化原生态,这种情况值得我们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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