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坚:艺术的归宿是“人”,也是“家”

苏坚  来源:中国美术报网 发表时间:2018-09-17

【本期话题】艺术家还是艺术商人?

策划:李振伟

编者按:自从资本介入艺术以来,对艺术家与艺术作品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以至艺术家普遍被市场所左右,甚至许多颇有才华的艺术家也未能幸免,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无不透露着商人气息,而不见其艺术品位,社会中曾流传一句话:艺术家都在谈钱,商人都在谈艺术。很形象地概括了当下这类现象,即艺术家和知识分子的商人化。在此,本期时评特以“艺术家还是艺术商人?”为主题,邀请相关学者、批评家共同探讨。


艺术的归宿是“人”,也是“家”

□苏坚


当我展面开写“是艺术家还是商人”这个议题时,突然领悟到,这里面既隐含有悖论、矛盾,也隐含有关联、牵扯。于是,我第一反应是想到了“人”,但说“艺术的归宿是人”,总是让我有自己也不免俗说“哲学大话”之感,人就是这么无法免俗地令自己、令人讨厌。然而,任何所谓“俗”,也是由人定义的,有什么办法呢?我只得尊重自己说出真实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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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当人去定义“艺术家”的时候,他的范畴比“人”小,是人的一类;“商人”也一样。是故,假如严格地真能身份独立,“艺术家”与“商人”是“各司其职”的平等关系,从权利的角度起码不是相互排挤、压榨乃至奴役关系,但现实世界的悖论是,两者好像总是展现不平等关系以至于舆情上一方要控诉、摆脱另一方,情及不堪时甚而要摇身一变,两身混合、合体,产生千丝万缕的牵扯。

于是,这不得不逼着我要把“人”和“家”俩字单独提取出来,想回“人的问题”和“家的问题”:人即使分类出“商人”“艺术家”,是居于各类人各擅其长但还又必然具备人的终极属性、本性的;艺术家善从艺事、商人善经商业,他们一般都居于各自专门领域的专业知识、技能、特长,当其经营自身专业、事业达到一定成就之后,其身份才又更进一步提升被定义为“家”,叫“艺术家”“企业家”,这个时候,对“人的属性”要求更高,所谓“人的神圣职责”“人的社会属性和责任”“人之为善”等等就被作为更高的精神性要求提出来,如果这个时候说“企业家可以只顾赚钱、谋利”是不善之言,若说“艺术家只要创作出卖钱的作品即老大”就极度荒唐;再进一步,我还想把“家”的内涵延伸,比如说人与人结合组成“家庭”然后再扩大人人、家家联合组成“国家”,有没有可能在这样的“家”里,“人人”只言金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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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里,这样的例子及其包含的感悟很容易找到。从国家的角度,最近很受关注的,比如中美贸易战,这是标准的“商战”,是生意领域的问题,但深究起来又跟更深层次的两个“国家”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制度性质等“人的标准”有关,铺开来即涉具体的道德、法律、文化等等标准。再比如“援助非洲’等,肯定也跟“生意”有关,但同时我们还是要明确提出“不干预非洲国家探索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不干涉非洲内政,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不在对非援助中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不在对非投资融资中谋取政治私利”等,要“援人以善”。

从个人角度,举艺术界反例为证。自从几个名人吵架爆出“阴阳合同”事件以来,据说演艺界明星们最近都在忙着“补税”。在商业社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是“人之应善”“法之必善”,不会因为你演的电影有多卖座、你是明星网红粉霸而有例外权。

为了不让上面这些话使得大家觉得我不是在讨论“是艺术家还是商人”,这就押回议题

近日,我读到一媒体头版头条采访某位“开公司”的当代艺术家(看嘛好像又多出了一种“家”)的文章,引用了艺术家本人的话语做题目,挺“吓人”的,说什么“就你的水平不可能看出我有什么问题”。我想,这“家伙”身份也足够有名有目了,说的也是位处“先锋”的当代艺术这档事,其理论、理念应该很超前以至于让别人真没水平弄懂才对的呀,怎么说出“读懂我的当代艺术要水平”这样没文化的话呢?看当代艺术还需要“水平”吗?还需要什么“水平”啊?莫非你想说农民伯伯街头混混没本事看你的作品?这么逻辑展开岂不是说那些地铁道里桥底洞中胡涂乱鸦成名家成大师的全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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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我来说吧。是的,我确实知道你开了“公司”,也顺势开了“空壳门店”拓产业,据说上海、伦敦都开着分店,我甚至相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如果经营得好(比如据说“门店”准备摆上拍行),开遍世界的可能性也是有的,钱嘛,总是越多越好,何况这“家伙”有很多东西也是“翻模生产”“批量复制”的,开起连锁店不是难事。但是,请留意,上海也好、伦敦也罢,我压根儿就没到你店子门前走过一趟,就算你店子里人山人海,我可是一个子儿都没消费过,就算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这样面对你及你产品的人,仍然需要尊重我权利吧?你死皮赖脸要我对你“有水平”干个啥呢?

反过来,如果你想听我说……我要说,商业社会商人多企业家多有钱的商人企业家也多更听说有钱没文化的商人企业家也不少,这意味着,你的作品、店子一定很大概率有人买单。但是,即使站在商品消费而不是艺术品欣赏的角度,假如那些买单的商人企业家或美而曰之收藏家——当然比较为难但也包括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收藏家啦——也愿意听我说,我认为假如有人以艺术家的身份以艺术的名义,在哪里的贫困地区或山区“盖了一处娱乐场所”,你们应该将这个作品拍买下来,当然,不要将这个作品搬回自己仓库、家里藏起来,而是原地存放,让孩子们在那里“不间断做行为艺术”并持续对作品“赋值”,这样的商业消费难道不比把一个“空壳门店”买回家摆放孤芳自赏更值得“投资”吗?这样富含观念、情感、责任的作品不更值得信赖吗?

“景观社会”之说,描述的是消费社会盛况,恰好中国艺术界已经快步赶上并有过之而无不及地展演开来,几乎就转换为“奇观艺坛”,艺术商品不怪不成其景无奇不卖其钱。不过,实际上,即使算为艺术品的“空壳门店”可以多么奇葩地租下上海某整条街排演开来叫卖喋喋,不远处肯定还是有博物馆、美术馆、教堂、祠庙等“非卖场”的,同样恒久地不缺观众,就像“家”是多数忙碌的人的情感归宿一样,这些场所供奉着人要依归的“精神”和“信仰”。完全可以想象,巴西最近发生的一场“博物馆大火”,让多少人“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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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社会、商品社会、消费社会、贸易社会等等这些概念,是十足的“舶来品”(这词一看就知道跟发明制造出来有能力荡漾海上的、足可承载坚枪利炮的船舰有关),这样的社会是与论证“现代性”、“现代化”并必然求证“现代社会病”同时开启的。巧合的是,咱们中国也是经过“海上舰战”被欲望膨胀的“现代社会病”打败而开启“现代化”感悟的,这个战场不远,就在中日两国之间的海域。从此,即使仅仅限于中日之间,也更加“舶来不断”。

奇不?说到咱们艺术界,特别是当代艺术界,艺术家变商人、艺术品变商品、艺术界变消费场,“舶来”的偷师对象,就包括近邻的日本艺术界,最早的品类就是艺术消费领头羊之一的动漫创作,再后来,日本有位“动漫风”当代艺术干将,直接漂洋过海被请来当神供般传递“艺术生意经”,他的所作所为成为祖国南北一波波艺术青年的“模仿招式”,其光辉形象成为艺术界人士、跨界人士的“耍宝偶像”。当然,消费社会发源地的欧美发达国家,也是“舶来源国”啦,比如祖师爷级的英国和师弟级却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美国,就各有一位“艺而优则商”的当代艺术明星,他们在我们这里的榜样作用是教父级的,他们的财富神光、明星光环直接映照在我们很多艺术家油亮的面颜、华丽的穿着、炫目的戴配之“出场奇观”上!


人活着,不能只关心钱财、物质,人要活得更好,更不能如此。所以,这些年来,伴随着观察商业社会——靠山看山我主要看艺术界这个小社会——的点滴感受,我也解读各种理论、论证,试图在“把病”、看根源上有所领悟。

比如,我近些年一直留意咱们儒学及各派跟西方各种主义、学说的论争,觉得思想观念领域这场场“骂战”其激烈程度不输当年“舰战”。虽然观战下来,我最终也很难给自己断定一个结论,但有些观点还是颇有启迪的。

比如,面对由西方整全学说自由主义无处不在地理论武装起来的消费、贸易社会及其弊病,有论认为儒学或者可以有助于重建人人亲密关系、感情归宿和社会纽带,这样的思考对辨识“是艺术家还是商人”议题是有嘉益的,除非智能社会降临而完全让人闲了下来不再工作,我们真正迎来了不再计较、考究身份和分工之别的——抱歉我又创造一个新词儿——“共生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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